安徽省美术教育协会会费管理制度办法及标准(第二届)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合理使用协会的资金,提高协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据《安徽省美术教育协会章程》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制度
在会长办公会及会长的领导下,秘书处、财务部制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和协会财务状况报告,监事会检查监督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情况,并重点防止出现贪污。挪用协会资金和侵占协会财产的情况发生。如果工作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秘书长和财务部领导、监事会要负相应的责任。
协会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对会长和财务人员实施全面监督,并审查财务的预、决算报告和协会财务状况报告。监事会的全体成员均为监督检查小组成员,监事长兼任组长。
监督检查小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监督检查小组的职权:
1.审核认定财务部对协会组织重大活动所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2.依据协会的财务制度,对协会各项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议协会向理事会提交的协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二、协会收入和会费标准
定期向协会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保证协会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按协会章程的规定,凡是参加本协会的会员,均应按章缴纳会费。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会费的缴纳标准和缴纳方法作如下规定:
一、会费标准根据会员在协会内的职务级别制定。
二、会费缴纳标准
(一)团体会员:
1.会长每年交纳会费5000元;
2.副会长每年交纳会费3000元;
4.理事每年交纳会费2000元;
5.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200元;
(二)制定专业委员会会费缴纳办法的专业委员会会员按照专业委员会会费缴纳标准和办法交纳会费。
三、交纳会费的期限和办法
(一)会员和会员单位按年度缴纳会费。其中:
1.团体会员单位每年3月30日前按自然年度交纳会费。
新团体会员单位经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交纳当年会费(当年7月1日以后被批准入会的,按年会费标准的50%交纳)。
2.个人会员在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按年度缴纳会费,普通个人会员每2年交纳一次会费。
(二)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交至安徽省美术教育协会财务部。
三、会费管理办法
(一)安徽省美术教育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严格按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加强管理,合理支出。
(二)按照安徽省美术教育协会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会费,必须全部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在安徽省美术教育协会开展的各项有偿服务活动中。
(三)安徽省美术教育协会财务部必须制定会费管理的有关制度,明确会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主管领导,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切实加强会费的管理和监督,如实填报有关报表,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按期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的年度预决算情况。
四、会费使用范围
(一)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礼品费、服务费、广告费,场地费、聚餐费等开支。
(二)会务费及协会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协会内举办各种会议以及讲座、教师交流会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三)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保险、补贴福利费及个人交通、通讯费等(具体金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秘书长提出建议方案,报常务理事会审定后执行)。
(四)差旅费
(五)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六)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迎来送往”的接待、礼品等支出;
(七)协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支出,与协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五、协会资金使用原则
1、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活动和协会日常办公费用、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按照本会章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支出。严禁个人和企业将协会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借贷、炒股、转让)或挪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出借本会资金。经费可用来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向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2、协会经费的使用一定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规范。与校方或培训机构相关的接待沟通,原则上由相关校方或培训机构承担接待费。
3、协会资产为会员共有财产,依照国家和社团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及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协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日常检查、监督、审计。
六、费用预算
1、正常办公费用:每年做出一次预算。包括日常办公费、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接待费等。
3、活动专项费用:每年做出一次计划并分别做出专项预算。包括各种会议、讲座、经验交流会等的会务费、接待费及其它各种活动费用等。
4、重大开支(3万元以上)费用:需事先编制预算。包括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非计划性的大型活动(组团业务考察等)、社会捐资和赞助等较大支出。
5、以上预算须提交常务理事会审定。
七、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1、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审批程序:协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 — 秘书长批准 — 财务付款并记账。
2、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审批程序:协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 秘书长审核 — 会长(或副会长)批准 — 财务付款并记账。
3、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审批程序:秘书处编制预算 — 常务理事会批准预算 — 协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 — 秘书长审核 — 会长(或副会长)批准 — 财务付款并记账。
八、财务公开和监督
1、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2、每季度须进行财务审计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委派一名常务理事和指定一名外部监督员(非会员)进行联合审计。一年四次,第四季度和年终审计合一起。
3、经审计后的每季财务状况,及时公布,接受会员监督;召开常务理事会时,由秘书长汇报最新的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
4、每年度协会的年终财务报告应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
九、其它
(一)会员单位如遇自然灾害或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蒙受重大损失,经济发生困难时,可向协会提出减免会费的申请,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酌情予以减免。
(二)呼吁并欢迎各会员单位除缴纳会费外,积极给予资助,以支持本协会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凡团体会员单位未经批准,又无特殊理由不能按期缴纳会费时,协会有权向会员单位提出质问和催交,如无特殊情况或未经批准而不交会费又规劝无效者,一年后即视为自动退会。
(四)本制度由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生效后开始执行。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秘书处。